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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TO组织机构
来源:通辽市质量监督局信息中心
  1.部长会议是世贸组织的最高决策机构
  世贸组织的最高决策机构是由所有成员主管外经贸的部长、副部长级官员或其全权代表组成的“部长会议”,部长会议至少每两年举行一次,部长会议具有广泛的权力,主要有:
  (1) 立法权;
  (2) 准司法权;
  (3) 在特定情况下豁免某个成员的义务;
  (4) 批准非世贸组织成员所提出的取得世贸组织观察员资格申请的请示;
  2.总理事会
  在部长会议休会期间由全体成员代表组成的总理事会代行部长会议职能。总理事会可视情况需要随时开会,自行拟订议事规则及议程。随时召开会议以履行其解决贸易争端和审议各成员贸易政策的职责。总理事会下设:货物贸易理事会、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理事会、服务贸易理事会、国际收支限制委员会、市场准入委员会、农业委员会、卫生与植物卫生措施委员会、技术性贸易壁垒委员会、补贴与反补贴委员会、反倾销措施委员会、海关估价委员会、原产地规则委员会、进口许可委员会、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委员会、保障措施委员会和金融服务委员会。
  3.各专门委员会
  1995年世贸组织成立时,共有创始成员75个,其中有30多个是发达成员。此后,许多发展中国家和经济转型国家纷纷加入,截止目前为止,世贸组织成员已达144个,其中欧共体作为一个独立的成员。
  4、秘书处
  大约500人,由总干事领导,总部设在日内瓦,2002年的预算8600万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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