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防伪技术产品审查部组成情况的函
质检防伪办 [2003]3号
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
根据《产品防伪监督管理办法》(总局第27号令)关于国家对防伪技术产品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的规定,以及总局《关于防伪技术产品实施生产许可证有关问题的通知》(国质检监函[2003]107号)的要求,\\\"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防伪技术产品审查部\\\"(简称防伪技术产品审查部)设在\\\"全国防伪技术产品管理办公室\\\"。
经我办积极筹备,目前\\\"防伪技术产品审查部\\\"已基本组建完成,有关情况如下:
一、组成人员:
主 任:戴 莹;
副 主 任:徐增宽、陈锡荣;
工作人员:林 琦、胡品洁。
二、办公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和平西街甲2号
三、联系电话:
戴 莹:(010)82262035;
徐增宽:(010)82262036;
陈锡荣:(010)64200918;
林 琦:(010)64200918;
胡品洁:(010)82262038;
特此函告。
二○○三年六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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